安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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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化学化工学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化学化工学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大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气相色

谱-质谱联用仪

Agilent

(略)

1套

(略)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梅川,陈小龙,李健,刘长虹,官叶斌

六、代(略)

1.代理(略):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9822万元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化学化工学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