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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陵县万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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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陵县万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南陵县万(略) | ||
建设单位: | 南陵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环评机构: | 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略).29 |
项目概况: | 1、骨干输配水及排水工程:整治灌溉沟渠15条,衬砌长度5.988km;清淤疏浚沟渠6条,长度2.282km。2、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新改建配套建(略)。其中节制闸1座,桥涵14座。3、(略):新建量水设施2处。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省、市相关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项目施工期产尘区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略),按规范设置围挡,施工车辆定期清洗;水泥、砂石在各临时生产区内封闭仓库堆放;沟渠淤泥清掏后及时外运,不得(略),减少臭气影响。(二)废水防治方面项目施工期废水包(略)水依托租用房屋化粪(略)施肥。基坑排水经 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含油废水经清洗场所设置的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清淤(略),经临时堆土区沉(略)。(四)噪声防治方面施工期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选用(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五)固废防治方面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依托工程沿线村庄收集设施,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土清运至施工区附近临时堆土场用于回填,未回填的土方和清淤淤泥运至工山镇桃园村用于村道培坡及土地复垦等综合利用。临时堆土场在施工结束后需复垦或绿化恢复。建筑弃渣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与合理处置,部分用于施工道路垫层填筑,其余就近运往附近的城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剩余不可回收部分、建筑垃圾应按照《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时清运,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更不能向附近转移。(六)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分段施工土方开挖产生的表土及时回填,施工中采取洒水降尘和防尘网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渠道两侧临时堆土区和临时生产区清理平整,播撒草籽。(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
公众反馈意(略) | |||
受理部门: | 驻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略) |
通讯地址 | 南陵县籍山大道龙池路交叉口 | 邮编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