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应急管理局物资库改造及物资搬迁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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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物资库改造及物资搬迁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宁兴花园646号

成交金额:(略)

成交评审价格:(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价格执行,由成(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联系电话:0556-4058999、1735561288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略)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略)

名 称: (略)

地 址:安庆市(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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