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回采资源转让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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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回采资源转让

挂牌时间: (略)
项目编号 GR2024AH(略)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回采资源转让
转让方名称 马鞍山市望湖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其他资产
挂牌价格 (略) 挂牌期间 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https://(略)com.cn/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略)
转让说明事项 (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5.《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综合再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材料6份,根据本公告附件《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综合再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内容及打分办法》要求制作并密封提交;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1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且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经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转让方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综合再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分数达到70分的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方案分数仅有1家达到70分的,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为成交价格;方案分数有2家及以上达到70分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最高报价者得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放弃受让的视为违约,出现受让方放弃受让的,按报价从高到低依次征询未入选的意向受让方进行递补受让。 2.评审当日,意向受让方须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评审委员会专家问询。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7000元)、专家评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其中专家评审费用据实结算且不提供发票或收据。 4.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并与转让方签订回采协议。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规定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首批未复垦的7处尾矿库(堆)资源部分成交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或退还至指定的账户(不计息)。 2.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转让方或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按照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公告约定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结果确认文件或回采协议的; (6)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其他交易条件 1.受让方需按照《马鞍山市博望区五座尾矿库及堆场初步设计》《马鞍山市博望区五座尾矿库及堆场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对13处尾矿资源进行回采,不得超出设计回采范围和高度,需要投入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资源回采期满或资源提储量提前回采完毕,回采自行终止,终止后博望区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受让方需按照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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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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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尾矿库(堆)回采资源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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