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00003 | 信息分类:中标成交公告 | |
(略) | 生成日期:2024-05-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失效时间:暂无 | |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万陆仟肆佰元整(¥8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1 | 浮藻汲取机 | 功率:(略) 级数:(略) 扬程:(略) 口径:(略) 电源:(略) 流量:(略) 通过粒径:(略) | 2台 |
2 | 配套电缆 | 铜芯电缆、型(略) | 30米/台,合计60米 |
3 | 钢丝软管 | DN80 | 90米 |
五、公告期限:(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烔炀镇**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m(**路64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