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大气走航及决策分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经(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大气走航及决策分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望**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3栋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经济开发区大气走航及决策分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本项(略)

服务时间

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皖生,吴玉梅,聂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公共**交易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规定收取;收取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高娅娅,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略)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经济开发区大(略)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开发区半汤街道渡江路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8
中标通知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大气走航及决策分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