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执法现场检测设备装备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执法现场检测设备装备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原中标单位**红旭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略)为中标单位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学路 99 号高新区大学创业园 A205-29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四、(略)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备注:(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邹伟(组长)、池圣兵(采购人代表)、李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略):
http://(略)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略):
(略);18156188277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 15056715790
(略):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询价响应表
2.报价单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