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略)关于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5月27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略)
项目名称:赣湘边(略)
建设单位:(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略) |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污水处理服务项目 | 1批 | (略) | 详见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如中标供应商运营良好可续签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略):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2)投标人应(略)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略)违法记录;
注:以上参照(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供应商提供上述资格要求可以选择采用资(略)
2.本项目的特(略):
(1)投标人(略)(网址:https://(略)cn/web/)注册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前一天)(投标文件内未提(略)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略)(告知项)。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开标现场单独提供一份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纸质版证明文件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8、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 2024年5月12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略)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略)
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并到达指定账号,并将加盖公章(略)
6.2.购买了招标文件(略),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略)目的采购活动。
6.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web/
6.4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宜春市宜阳大道56号二字科巷涂家小区15栋1楼
联系方式:明先生 (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