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1-(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一批废旧沥青渣油淘宝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1.6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4日 |
竞价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14日10:(略) |
竞价(略) | 2024年5月15日10:(略)(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一批废旧沥青渣油(位于**县清溪道班和**县东庄道班),总量约为20吨。该批渣油现存放(略),密封效果较差,现将残余罐体内的渣油清理处置。本次只拍(略),铁罐不在拍卖范围内。 起拍价:16(略)0元。竞买保证金:16(略)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本次拍卖标的物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本次对外拍卖的数量、类别、性质等以实际现状为准。本次对外拍卖的数量仅为估数,竞买人应自行勘察及测算,移交标的形态、数量、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形态、数量、品质、类别、性质、利用价值、市场风险等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3、展示地点:(略) 4、此次拍卖项目竞买人必须实地勘验标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人(略)。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
三、交易条件与(略)
公告开始日期 | (略) |
公告期 |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4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竞买说明及要求: 1、本次拍卖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数据参考**全衡资产价格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拟资产处置废旧渣油清算价格 评估报告》。拍卖标的数(略),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不做任何瑕疵担保,若实际的数量、类别、状态、品质等与拍卖公告存有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2、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储存费、损耗、自行协调运输道路关系及道路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并且自行承担因标的运输途中与相关单位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竞买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运输环节、进出**、道路通行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负责。竞得后自(略),在进场运输前买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严禁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的现象,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出让方有权结合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整个费(略),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装卸、清运过程中应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督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作业中所(略),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买受人必须在拍卖(略)并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5、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略)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委托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百分之二的履约保证金并与买受人签订《施工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须在(略),逾期未移出的,委托人将依法收回剩余标的物,并有权全额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 7、工程施工工期为3个工作日。买受人需在开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标的施工范围内沥青渣油清运工作。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单位要求为准。本次拍卖的标的是**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清溪道(略)式,请自行与(略)。 8、装车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进行装运时,需要和委托单位做好对接。在装运过程中不得将本次交易指定范围以外的材料进行运输,装运过(略),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委托人不(略),在收到(略)。 10、履约(略)。 二、买受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性规定并自行取(略)、道路运输、城市管(略)输、处置和利用)。 2、按照**县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及外运过程中相关工作。 3、运输过程必须做好车厢全覆盖、噪声污染防治和扬尘防治(含洒水车冲洗路面等)、环境保护等工作,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违规停放。 4、自行承担沥青渣油装车、运输、处置、利用等风险的后果。 5、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委托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买受人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施工,买受人的沥青渣油装车、运输及处置等工作必须服从出让方的组织安排,确保不影响现场其他设备设施,并自行解决与一切相关方的关系协调问题。若买受人的沥青渣油装车、运输及处置影响周围环境,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且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纳的竞买价款。若因此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予赔偿。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略),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拍卖资产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略),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竞买保证金。网络竞价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略)。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略),请竞买(略)。本标的物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持施工合同到**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备案后退还买受人。 3、淘宝软件服务费:本次拍卖的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拍卖平台拍卖标的实际显示的服务费数额计算收取,由竞得人支付。淘宝上只需支付软件服务费。 4、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账号:81123010119(略)434681),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汇款凭证到**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市人民路442号三楼)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办理成交手续,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5、拍卖成交后,该项目的评估费(2(略)0元)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6、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百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仲裁委员会或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竞得人在(略),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将自动解除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 8、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略) |
交易方式 | 1、标的物将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0:(略)起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10:(略)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县公共**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略)2.courtTabs.1.2579b9f1T8gI2w user_id=2212903994399)举行。 2、网络竞价(略)。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成交。 4、采用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 5、拍卖流程:登录**拍卖平台,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在拍卖界面交纳保证金→参与拍卖→交纳平台软件服务费,联系拍卖公司交纳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携带竞得人相关资料及汇款凭证)→等待通知。 |
受让(略)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秋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后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负责人身份(略)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代理人(略)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 上述复印件(略),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竞得人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请携带以上材料至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相关成交手续。(我们仅对(略),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 |
是否(略)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6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10:(略)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 |
证件类型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事业单位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 |
转让(略) | 罗胜 |
联系电话 | (略) |
五、代理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叶正文 |
联系电话 | (略) |
地址 | **省**市人民路442号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