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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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闽宁镇**村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闽宁镇**村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已由 永**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永**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闽宁镇**村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闽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永**闽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一号晾晒场、二号晾晒场和三号晾晒场,晾晒场总硬化面积14474㎡,配套场地平整、混凝土道牙、树池等附属工程。

(一)一号晾晒场

(略)㎡、场地平整(略)

(二)二号晾晒场

(略)m3等。

(三)三号晾晒场

晾晒场硬化3508㎡,做(略)垫层,配套C30混凝土道牙252m、C30成品混凝土树池14个、土方回填2050m3、排水管50m、挡土墙74m等。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永**闽宁镇**村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24 年5月6日15时00分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18时00分(**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在有效期内的CA锁证书替换工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略)。已发放的证书(投标人)蓝色 CA 锁的初始口令为 (略)。**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略)或 (略)咨询。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闽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闽宁镇 地 址:**市兴庆区**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 电子 邮件:(略)QQ邮箱

2024年 5 月 6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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