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略)辆维修服务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略),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分包一: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份额 |
1 | 车辆维修 | 萍乡市佳驰汽车维修销售有限公司 | 60% |
2 | 萍乡市安源区康顺汽修厂二部 | 40% |
分包三、四、五:
因分包三莲花县、分包四湘东区、分包五芦溪县参选人数量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故宣布(略)。
(二)否决参选情况
分包二上栗县大兴汽车修理厂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报价,未初步评审,因分包二无有效参选人,根据采购方案规定,分包二项目重新比选。
公示时间:(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略),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略)
(2)异议人提出(略)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略),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略)。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