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实缴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对于组合式空调机组的设计、设备定制、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等专业技术方面有超过十年以上的相关经验;须为研究、生产制造一体化厂家,非代工企业;
生产厂房照片、主要机加工设备照片以及以往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生产、加工、安装、调试的过程照片(效果图无效);
业绩要求:在近三年组合(略)万元的合同订单,三年累计制药类组合式空调机组业绩不得低于 15000万元;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天眼查法律诉讼不得超过30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委托人),包括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质量认证、CE认证、CRAA认证等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各种试验报告、鉴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章;
设备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规模、公司员工(为公司缴纳保险的员工)、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典型(略)(需单独提供一年内大型药企**业绩表),提供可供实地考察业绩名单;
对于空调箱箱板连接结构优势;机组断冷桥措施;机组防漏风、防漏水措施;机组认证检测(包含机组漏风率和冷桥因子)等方面进行技术分析说明(优势分析);
加工实力展示;
箱板制造工艺(简述、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