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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略)
项目建设地址:**市**区蚬岗镇八联村嵩登电镀有限公司东侧20米处八联村村头经济**社厂房之三(地理位置:23°2′26.563″N,112°36′42.984″E)
项目基本情况:占地面积2(略),建筑面积(略),主要从事生产塑料粉末,设计年生产塑料粉末800t/a,实际年产塑料(略)。
废水:本项目(略),不外排。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未建设生活设施(卫生间)。
废气:2条全(略),采用一套“等离子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0m高(略)。生产线1#的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研磨机产生的粉尘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略)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本项目通过厂区生产区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略)。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公示内容:(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略)(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