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财**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审核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高新区(略)(一期)造价审核服务 2、项目预算:(略) 3、技术要求:(略)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略)); 3、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午15:00(**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略)((略)) 九、磋商时间:(略)午15:00(**时间) 十、磋商地点:(略)((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财**国有资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人: (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略) (略) 2024年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