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4日10时至2024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历阳镇(略)。
评估价:116.32万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叁(略))。
起拍价:65.15元,保证金:13.03万元,增价幅度:0.65万元。
一、拍卖对象(略)
拍卖范围:**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1号、2号、3号、4号商铺。
1、土地状况
名称 | **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1号、2号、3号、4号商铺不动产用地 | 共有(略) | 33333平方米 |
四至 | 北临和州南路,南临空地,西临支路,东临皖江蔬菜批发市场 | ||
用途 | 商服用地 | 权利性质 | 出让 |
使用期限 | 2051-08-12止 | 形状 | 规则多边形 |
地形地势 | 较平坦 | 开发程度 | 六通一平 |
房产概况
(1)**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1号商铺
名称 | **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1号商铺 | 房权证号 | 皖(2018)**不动产产权第(略)号 |
权利人 | 高** | 建筑面积 | 64.09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建筑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层数 | 1-2/3 |
层高 | 标准层高 | 平面布置 | 南朝向 |
设施设备 | 水电、通讯、消防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 ||
空间布局 | 毛坯房,布局较合理,空间利用率较高 | ||
建成年份 | 2013年 | 完损状况 | 完整,无破损 |
使用及维护状况 | 目前空置,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结构构件、设备完好齐全,管道畅通,现状良好属于完好房 | ||
财产范围 | 房产(略)可移动的装修的市场价值,不包括其它动产、其它债权债务及其它特许经营权 |
(2)**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2号商铺
名称 | **历阳镇皖(略) | 产权证号 | 皖(2018)**不动产产权第(略)号 |
权利人 | 高** | 建筑面积 | 64.09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性质 | 市场(略) |
建筑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层数 | 1-2/3 |
层高 | 标准层高 | 平面布置 | 北朝向 |
设施设备 | 水电、通讯、消防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 ||
空间布局 | 毛坯房,布局较合理,空间利用率较高 | ||
建成年份 | 2013年 | 完损状况 | 完整,无破损 |
使用及维护状况 | 目前空置,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结构构件、设备完好齐全,管道畅通,现状良好属于完好房 | ||
财产范围 | 房产所分摊使用的国有(略)价值,不包括其它(略) |
(3)**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3号商铺
名称 | **历阳镇(略) | 产权证号 | 皖(2018)**不动产产权第(略)号 |
权利人 | 高** | 建筑面积 | 64.01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建筑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层数 | 1-2/3 |
层高 | 标准层高 | 平面布置 | 南朝向 |
设施设备 | 水电、通讯、消防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 ||
空间布局 | 毛坯房,布局较合理,空间(略) | ||
建成年份 | 2013年 | 完损状况 | 完整,无破损 |
使用(略) | 目前空置,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结构构件、设备完好齐全,管道畅通,现状(略) | ||
财产范围 | 房产所分摊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及室内不可移动的装修的市场价值,不包括其它动产、其它债权债务及其它特许经营权 |
(4)**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4号商铺
名称 | **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4号商铺 | 产权证号 | 皖(2018)**不动产产权第(略)号 |
权利人 | 高** | 建筑面积 | 64.01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房屋性质 | 市场化商品房 |
建筑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层数 | 1-2/3 |
层高 | 标准层高 | 平面布置 | 北朝向 |
设施设备 | 水电、通讯、消防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 ||
空间布局 | 毛坯房,布局较合理,空间利用率较高 | ||
建成年份 | 2013年 | 完损状况 | 完整,无破损 |
使用及维护状况 | 目前空置,维护状况较(略),管道畅通,现状良好属于完好房 | ||
财产范围 | 房产(略)可移动的装修的市场价值,不包括其它动产、其它债权债务及其它特许经营权 |
3、房产内装饰装修
本次拍(略),内部装修程度为毛坯。
4、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权属清晰情况 | 清晰 |
共有情况 | 高**:(略) | 拖欠(略) | /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 皖(2018)**不动产证明第(略)号 | 债务履行期限 | (略)020-01-29止 |
担保(略) | / | 租赁(略) | 空置 |
法定优先受偿款 | / | 建筑物和土地其他特殊情况 | / |
综上所述,拍卖对象产权清晰,用途合法,存在他项权利情况,但本次拍卖的是拍卖对象在完全产权下的市场价值,不予考虑可能存在的权利限制对拍卖结果的影响。
5、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位置状况:
1)坐落:**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7幢1、2、3、4号商铺;
2)方位:北临和州南路,南临空地,西临支路,东临皖江(略)
3)距离:3.5公里内有安德利超市,处于商圈边缘区域;
交通状况:
1)道路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域位于和州南路,所在区域道路体系为网格状,路网密度一般,道路通达状况一般;
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区域内有**5路公交车,交通便捷度一般;
3)交通管制情况:(略)
4)停车方便程度:(略)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教育设施:区域内有**第三中学,**(略),教育设施条件较好;
2)医疗设施:区域内有(略),医疗(略)
3)体育设施:区域内(略),体育设施条件一般;
4)文化设施:(略)
5)金融设施:区域内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设施状况较好 ;
6)生活(略):区域内有皖江蔬菜批发市场,生活服务设施条件较好;
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
拍卖对象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居住氛围较好,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鉴于拍卖对象所在区域有较突出的区位优势,区位状况将较有利于拍卖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平稳增值。
二、咨询、展示(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略)。
三、凡具备完(略)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略),竞买人应当(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略),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略),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略),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有人实际使用和居住,腾空时间较长,具体(略),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拍卖范围内的四处不动产存在内部连通的情况,拍卖成交后,本院将按照现状交付;
3.在本院处置的拍(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略)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略)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略))。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略)。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1. 十、拍卖成(略),法院可(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略),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省**历阳镇财苑大厦一楼**人民法院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略)
拍辅机构:(略)(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