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社区跃**置点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6日
采购日期:2024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鹊江路1168号
成交金额:住宅0.82元/㎡/月,商铺1.8元/㎡/月
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并经全体业主投票认定,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公司签订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人名称:****
地址:****社区跃**置点小区内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3****9428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铜冠商务大厦南楼1015室
联系人:崔工
电话:188****3018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铜冠商务大厦南楼1015室,联系电话:188****301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