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略)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略)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3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对缓冲带受损区域,划定生态缓冲带边界,利用生态隔离手段,同时对已经受损的缓冲带进行补充,实现“水岸一体”目标,共建设生态(略).85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略)
标段名称:青海省(略)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建设内容:为青海省(略)水环境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提供初设阶段的地勘、测绘服务,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相关。
服务期限:(略)
设计服务期限 :(略)
勘察服务期限:(略)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略)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略)。备注:1)综合资质甲级应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环境工程设(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略)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略):00时至(略)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5日09时00分。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
(略)